品牌行銷:「做買賣」和「做品牌」的價值天壤之別,人家是搏上理想在賣產品,你呢?
台灣中小企業常以『茅山道士』戲稱自己!可不是精通法術的茅山道士,而是毛利只有3~4%的意思,所以用『毛3到4』表達企業的利潤微薄。
創造品牌聲譽,是維持利潤的最佳辦法!
YouTube流傳一個泰國影片,客戶對販賣椰子汁的窮困小販猛殺價,卻對更貴的瓶裝飲料大方給錢;原因就是『瓶裝飲料』有品牌,所以無法殺價。影片裡類似的情況不斷在台灣中小企業間重演,品牌的價值與重要性,再明顯不過了。再好的產品,如果賣不出去,充其量只能幫別人代工而已;這就是中小企業成為『毛3到4』的主要原因。
形成品牌的關鍵因素,知名度只是其中之一!
所謂品牌企業,並不只是擁有自有品牌而已,而是品牌得到消費者的肯定,並且取得適當的定位、與評價;至於『知名度』只是重要因素之一。因此多數企業紛紛塑造自己的品牌形象,並且企圖用大量廣告、品牌行銷手法,讓消費者留下印象,至少『認識』自己的品牌。所以積極雕塑自己的CIS、報紙廣告、外牆廣告看板、電視託播等各種企業品牌行銷管道,期望讓自己的企業快速出名。
品牌企業的主要動作!
其實『市場定位』才是品牌真正的意義。例如台灣品牌~王品集團旗下的每一個品牌,無論美味、價位,或是風格、特色,在消費者心中都有一定的評價。此外,品牌更積極的意義,是要成為產業代言人!一方面宣揚產業文化、經營理念,讓產業透明化,以贏得消費者的信任;進而主動與消費者對話、互動,讓消費者感覺備受重視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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